侨领者,侨民之领袖也。不是台湾的官,出为中大陆的官,更不是侨民的官,只是一个侨民之公仆也,名誉职也。浪费自己的时间,花费自己金钱(汉城协会全是公费),为了侨民权益,站在前面,忍气吞声,任劳任怨,是一个出力不讨好的自我牺牲者也。做过侨领者,不心灰意冷者有几人?(汉城协会不在此例)。古今中外都是一样,众人之事,不好办也。
韩国华侨社会,政治地壳变动,侨务忽变政务,侨领忽变政客。只见侨社分裂,不见服务侨社;只听政治口号,不听实际侨声。为了保权,为了争权,为了保利,朝秦暮楚,离散聚合,今天说甲亲共,明天说乙投共,只有自己是主流,别人是逆流,阴谋诡计,秽言横流。扰的侨社无所是从,这个要成立总会,说要给侨胞争权益;那个要成立总会,说是要给侨胞争土地。为了收买侨心,好听好话说尽,为了打击对方,难听坏话用绝。这些“南山绝技”,侨侨胞恶心透顶,这些谎言诈语,侨胞嗤之以鼻,因此,引起侨胞对侨领之厌恶,对侨务之冷淡,这才是侨社之大不幸也。
近来,侨胞政治意识提高,普遍关心应得人权产权之保护与争取,尤其对《外国人土地法》的切身问题,关心特别热烈。要求改革与改善,因此,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侨团与侨领,即乘机利用“土地”来骗取侨胞之欢心,张口要办土地法,闭口要办土地法,实在是不负责任而有欺瞒性的政客口号。查任何一个国家,他的任何法律之制订,是根据国际繁杂情势,国内各种文化背景来制订来立法。就拿韩国的《外国人土地法》来讲,他是外国土地法,不是华侨土地法,这种法律之制订,一是根据自国情况之需要,二是根据国与国间平等互惠为原则。据我在五年内自交涉之经验(因为我是全楼出租之故),始知此事困难重重。前边已经说过,这是所有驻韩国的“外国人土地法”,不是专管华侨或中国人的土地法,所以,要想废法,根本不可能,要想改法也不是那么简单。仅由中国一个国,华侨一个会,会长一个人,力量太小,难收大效,要想收点效果,第一要如何去联合所有驻韩国的外国人团体共同努力,第二是大陆中国土地是国有制,如何解决?第三是台湾中国的外人土地法比韩国的更厉害(台湾的土地法和管理外国人的法,比韩国的更严格,尤其断交以后,更厉害,无话可说),如何解释?在这种无法自我克服的情况下,你让一个大使馆,一个协会,一个会长,如何去办理?如何去争取?如何去满足侨胞之愿望?可惜,侨胞们不了解此种情况,只是催促有关当局与侨团会长快给办,侨领们为了拉拢侨胞,不敢说实话,只说我能办,我能办。最近又有几位“热心”侨领,说是一个协会太小,要成立一个大协会总会才能办理土地法大案。侨胞们信以为真,乐观希望成立总会,这种骗取侨心的手法,太不负责任了!俗云:希望越高,失望越大。我希望侨领们要说实话,侨胞们要了解实情,不要拿着土地法去搞政治把戏,不要拿着土地法去愚弄华侨。就是成立一百个大总会,就是换上一百个大会长,做好了也不过缓和一下房租问题,贷款问题,罚刑问题,手续简化问题等等的附则法律而已。至于人家的土地大法,如何能去大改大废?
《美洲韩华通讯》东江先生说:延边市长都是朝鲜族,都能坐官,为什么韩国虐待华侨等语。你的意识太差了,你的思考太自我了。延边市长是朝鲜族的中国人,是有中国国籍的合法中国人,当然要与中国人享受同等待遇,就如华侨已入韩国籍一样(你叫胡儿籍)。他们也和韩国人一样享受着韩国人的待遇。东江先生只是迎合一部分不明真相华侨的“责人苛,责己宽”的自我主义,骂骂外人,装装好人,真是“乡愿”也。要想华侨在国外受到待遇,我们的国家就得优待外国人。东江先生,你若有真心为华侨谋求福利,你就应该要求大陆中国国有化的土地私有化,要求台湾中国改善外国人土地恶法,然后再要求韩国改善外国人土地恶法,这才是办事的顺序,这才是办事的道理也。(台湾一直不改恶法,根本没把韩华放在眼里,我们的大侨领,大常委,立监委,国大代表几十年来干了些什么?所谓保侨,纯是骗人。自己不改恶法,怎么要求人家改恶法?)希望侨胞们要冷静,要理智,我们要彻底了解外国人土地法的重重阻碍与困难,我们要与政府、侨团合心合力,合法合理,不断的,渐进的能办多少办多少,能改多少算多少,只去办事,不问前程,天长日久,自有成就。不管效果有多大,只问热心与不热心,这是我们在韩华侨生活生存之无可奈何的忍耐智慧也。 |